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小湾等24座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作者:国家能源局 国能综函安全性〔2023〕7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有关小湾等24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性申请注册查验观点的请示报告》(坝监安全监管〔2023〕6号)函复。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所示。 一、允许浙江省滩坑,河南宝泉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下库坝,湖南省凌津滩、柘溪、凤滩,广东省枫树坝、青溪、长湖、长潭、惠州市抽水蓄能电站上库坝及下库坝,四川福堂、龚嘴、柳坪、色尔古、宋仁宗海、紫兰坝,藏区金河,云南省六郎洞、小湾,甘肃省苗族坝、碧口、麟麟寺共24座水电站大坝换领安全性申请注册,工商登记注册级别均是甲等。 二、请你中心督促相关电力企业增强对大坝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管理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人员配置,健全大坝安全制度技术规范,加强大坝安全工作专业技能培训,搞好大坝安全大检查和监测工作,切实提高大坝安全工作总体水平。 三、请你中心严格把关电力企业提交的大坝注册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公司对可以整改落实问题果断做到立行立改;不可以整改落实问题,要督促公司优化整改方案,确立进度计划,提升整改方案的及时性和可执行性,确保问题立即、高品质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工作长期性推迟的电力企业,一定要向当地内设机构和我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司)汇报,并给出处理决定。 四、请你中心督促相关电力企业严格执行《水电站大坝运作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国家发改委令2015年第23号)和《水电站大坝运作安全应急管理方法》(国可发安全性规〔2022〕102号)规定,赶紧创建大坝安全性在线监控系统;立即制订、修定水电站大坝运作应急预案;依照《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国可发安全性〔2020〕66号)规定,认真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定。 五、请你中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中,发觉谎报、少报、迟报难题及时沟通相关内设机构,并协助内设机构采用监管方案。 六、请你中心对采用远程控制检测方式的水电站大坝,必备条件时尽早分配现场核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